匈牙利对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分别实行专门的法律保护制度,外观设计保护制度主要由《2001年第XLVIII号外观设计保护法》(Act XLVIII of 2001 on the Protection of Designs)规定。匈牙利外观设计制度与欧盟外观设计制度高度协调,除可以通过匈牙利知识产权局(HIPO)取得国内注册外观设计保护外,申请人还可以通过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取得覆盖匈牙利在内的欧盟注册外观设计保护。(匈牙利政府)
1.机构
匈牙利知识产权局(HIPO)
匈牙利知识产权局(Hungari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HIPO)是匈牙利负责工业产权保护的主管机关,前身可追溯至1896年。HIPO负责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等工业产权事务,并承担知识产权领域的官方审查、国际及欧洲合作以及相关公共管理职能。
在外观设计领域,HIPO主要负责匈牙利国内外观设计申请的受理、形式审查、新颖性检索、实质审查、注册、续展及相关行政程序。(匈牙利政府)
2.简介
(1)保护对象
根据《外观设计保护法》,外观设计是指产品整体或部分由其线条、轮廓、颜色、形状、纹理、材料或者装饰等特征形成的外观。
“产品”包括工业产品和手工业产品,并包括包装、产品外观及装潢、图形符号、印刷字体以及用于组装成复杂产品的零件。计算机程序本身不属于该法意义上的产品。“复杂产品”是由多个可以更换、拆卸并重新组装的部件构成的产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2)注册条件
匈牙利外观设计主要需要满足新颖性和独特性要求。
1. 新颖性。在申请日或者主张优先权时的优先权日前,尚未有相同外观设计向公众公开的,视为具有新颖性。仅在无关紧要的细节上存在差异的设计,视为相同设计。公开可以通过出版、展览、投放市场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2. 独特性。如果该外观设计给予知情使用者的整体印象不同于此前已经向公众公开的其他设计,则具有独特性。在判断独特性时,还应考虑设计人在开发该设计时所具有的自由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3. 新颖性宽限期。申请人、其权利继受人或者因申请人及其权利继受人的行为而公开设计,以及因针对申请人的滥用行为而导致的公开,在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前12个月内发生的,可以不作为判断新颖性和独特性的公开事实。该制度与欧盟注册外观设计的12个月宽限期相衔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4. 技术功能限制。产品外观特征如果完全由技术功能决定,不能获得外观设计保护。为实现产品之间特定机械连接而必须以特定形状、尺寸复制的外观特征,也受到相应限制;法律同时对模块化系统中的可互换产品规定了例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5. 公共秩序及其他限制。违反公共政策或公认道德原则、未经授权使用政府机构或国际组织受保护标志等情形,可以构成拒绝保护的理由。此外,与在先知识产权发生冲突的设计也可能无法获得有效保护。(匈牙利政府)
(3)权利内容
注册外观设计权人享有对受保护设计的专有使用权,可以阻止未经许可的第三方实施受保护设计。保护范围根据登记簿中的照片、图纸或者其他图形表示确定,并延伸至不会使知情使用者产生不同整体印象的其他设计。(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4)保护期限
匈牙利注册外观设计的初始保护期为5年,自申请日起计算。权利人可以每次续展5年,最多续展4次,因此最长保护期为25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此外,在欧盟层面,符合条件的设计在首次向欧盟公众公开后,可以自动获得未注册欧盟外观设计保护,保护期为3年。未注册欧盟外观设计主要针对未经许可的复制行为提供保护;注册欧盟外观设计则可以提供最长25年的持续保护。(Eur-Lex)
3.程序
在匈牙利获得外观设计保护主要有以下途径:
1. 匈牙利国内注册:直接向HIPO提交匈牙利外观设计申请;
2. 欧盟注册:向EUIPO申请注册欧盟外观设计,注册后自动在匈牙利产生效力;
3. 国际注册:根据《海牙协定》有关规定,通过国际注册体系取得包括匈牙利在内的指定国家保护。
对于在匈牙利没有住所或者营业所的申请人,涉及需要在HIPO办理的程序时,通常应按照匈牙利法律规定委托相应的专利代理人办理。
(1)提交申请
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应提供申请人及设计人信息、使用该设计的产品名称、设计的图形表示以及优先权信息等材料。产品名称通常按照洛迦诺分类确定。
匈牙利允许一项申请包含多项外观设计,申请费用根据申请中包含的设计数量计算。申请人还应说明其取得外观设计权的法律依据;如果申请人并非设计人,应提供设计人的相关信息及权利继受依据。
(2)确定申请日及初步审查
HIPO首先审查申请是否具备确定申请日所必需的基本要件,包括申请人身份、设计表示、产品信息及其他法定材料。存在影响申请日确定的缺陷时,HIPO可以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
申请人应按照HIPO要求缴纳申请费。未在规定期限内补正缺陷或者完成必要缴费的,可能导致申请被视为撤回或者无法取得原申请日。
(3)形式审查
在确定申请日并完成缴费后,HIPO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包括申请表、设计图形表示、产品信息以及其他附件是否符合《外观设计保护法》的要求。
如果存在形式缺陷,HIPO会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补正或者未作出有效答复的,申请可能被视为撤回。
(4)新颖性检索
匈牙利外观设计申请程序包含新颖性检索。在符合相应程序条件后,HIPO根据提交的设计图形以及产品名称进行检索,并制作检索报告。
检索报告可以列明在判断设计是否具有新颖性和独特性时可能需要考虑的相关文件、设计及其他资料。申请人可以按照规定缴费后请求HIPO提供检索报告及所引用文件的副本。(WIPO Lex)
(5)实质审查
HIPO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以判断申请是否符合《外观设计保护法》规定的保护条件,包括新颖性、独特性以及其他法定注册要求。
如果发现实质性缺陷,HIPO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申请人进行修改、答复或者分案申请;经处理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可以全部或者部分驳回申请。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回应的,也可能导致申请被视为撤回。
因此,与部分主要进行形式审查的外观设计注册制度相比,匈牙利国内外观设计申请具有新颖性检索和实质审查环节,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进行在先设计检索仍具有重要意义。(WIPO Lex)
(6)公开与授权
申请经过规定的审查程序后,HIPO依法对申请进行公开,并在满足法定条件后授予外观设计权。授权后,HIPO向权利人颁发外观设计保护证书,并在官方公报中公布相关注册信息。
(7)修改、分案及国内优先权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申请人在最终决定作出前可以对申请进行修改。对于一项申请中包含多项设计的情况,申请人可以依法请求分案,并在满足规定条件时保留原申请日及优先权日。
此外,匈牙利法律规定了国内优先权制度,申请人可以按照法定期限重新提交申请并主张相应的国内优先权。
4.费用
根据HIPO公布并于2025年4月13日整合的现行费用规定,匈牙利外观设计的主要官方费用如下。原资料中“自2012年1月1日起生效”的费用表已经过时,应予更新。(匈牙利政府)
项目 费用
外观设计申请 27,000福林
同一申请中每增加1项设计 +5,000福林/项
外观设计可保护性意见 25,000福林
第1次续展 86,000福林
第2次续展 115,000福林
第3次续展 144,000福林
第4次续展 216,000福林
向HIPO转交欧盟外观设计申请 14,000福林
向HIPO转交国际外观设计申请 14,000福林
上述为官方规定的主要费用项目,具体申请还可能涉及其他程序性费用;实际办理时应以HIPO届时公布的最新费用规定为准。(匈牙利政府)
5.制度特点
第一,国内制度与欧盟外观设计制度高度衔接。匈牙利既提供国内注册外观设计保护,又属于欧盟外观设计制度适用范围,申请人可以根据业务覆盖范围选择匈牙利国内注册或者欧盟层面的统一保护。
第二,实行12个月新颖性宽限期。设计人或者其权利继受人在申请前一定期限内自行公开设计,并不会当然导致设计丧失新颖性,这为设计上市测试和市场推广提供了一定缓冲空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第三,国内申请具有新颖性检索和实质审查程序。HIPO不仅审查申请的形式要求,还进行新颖性检索并对法定保护条件进行实质审查,因此申请人进行在先设计检索和申请文件准备具有较强的重要性。(WIPO Lex)
第四,保护期限最长25年。匈牙利注册外观设计采取“5年一期、最多续展4次”的模式,与欧盟注册外观设计的最长保护期限保持一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第五,存在未注册欧盟外观设计保护。设计首次在欧盟境内向公众公开后,符合条件的设计可以自动取得3年的未注册欧盟外观设计保护,因此对于生命周期较短的产品,可以形成注册保护之外的补充性保护机制。
原文链接:https://ipr.mofcom.gov.cn/hwwq_2/zn/Europe/Hun/Desig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