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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外观设计保护制度
日期:2026-09-29    |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    阅读:5
外观设计 欧盟

在瑞士,外观设计(Design)是独立于专利的一类知识产权,主要保护产品或者产品组成部分的二维或三维外观,包括线条、轮廓、颜色、形状、表面结构、材料和装饰等特征。设计可以表现为平面图案,例如纺织品花纹、瓶身标签,也可以表现为三维形状,例如钟表、灯具和椅子的外观。符合瑞士《联邦外观设计保护法》(Federal Act on the Protection of Designs,DesA)规定条件的设计,可以通过登记获得保护。(瑞士知识产权机构)

瑞士联邦知识产权局(Eidgenössisches Institut für Geistiges Eigentum,IGE)负责瑞士外观设计的登记和管理。瑞士实行有限审查制度,申请时主要审查申请是否符合形式及法定保护要求,并不主动审查设计的新颖性和独特性。因此,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应自行检索已有设计,判断其设计是否已经公开以及是否与已有设计存在冲突。(瑞士知识产权机构)

1.瑞士联邦知识产权局(IGE)

瑞士联邦知识产权局(IGE)负责管理瑞士的专利、商标和外观设计等工业产权,并承担知识产权相关信息服务、立法咨询以及国际知识产权合作等职能。IGE总部位于伯尔尼,是瑞士外观设计登记主管机构。

地址:Eidgenössisches Institut für Geistiges Eigentum, Stauffacherstrasse 65/59g, CH-3003 Bern

电话:+41 31 377 77 77

Email:info@ipi.ch

官方网站:IGE(Swiss Federal Institut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2.保护条件

(1)保护客体

瑞士外观设计保护产品或者产品组成部分的可视化外观,可以是二维或者三维设计。保护范围主要由申请时提交的设计图样确定,因此设计图样是确定权利保护范围的核心依据。(瑞士知识产权机构)

瑞士外观设计保护的对象包括产品的线条、轮廓、颜色、形状、表面结构、材料和装饰等外观特征。单纯的思想、概念以及完全由产品技术功能决定的特征不属于可获得设计保护的对象。(瑞士知识产权机构)


(2)新颖性

设计必须具有新颖性,即在申请日前不存在相同设计已经向公众公开。瑞士实行12个月的宽限期,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设计权人的披露以及因第三人恶意披露等情形产生的公开,不会导致设计丧失新颖性。(瑞士知识产权机构)

需要注意的是,瑞士并不主动审查申请设计是否具有新颖性。因此,申请人应当在申请前自行通过Swissreg、DesignView、市场调查、展览及专业出版物等渠道进行检索。第三人可以基于设计缺乏新颖性或者独特性提出异议或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瑞士知识产权机构)


(3)独特性

设计还必须具有足够的独特性,即与已经存在的设计相比,在重要特征上具有足够区别,使其整体视觉印象具有差异。瑞士官方将“新颖”和“与现有设计在重要特征上具有足够区别”作为设计获得保护的核心条件。(瑞士知识产权机构)


(4)不予保护的设计

下列设计不能获得瑞士外观设计保护:

① 违反瑞士联邦法律或者国际条约的设计;

② 违反公共秩序或者善良风俗的设计;

③ 完全由产品技术功能决定的外观特征;

④ 纯粹的思想或者概念。(瑞士知识产权机构)


(5)权利内容

注册外观设计权人对注册设计享有排他性使用权,可以禁止他人在商业活动中未经许可使用受保护的设计,包括制造、储存、提供、销售、进口、出口、运输以及为上述行为持有相关产品等行为。

设计权的保护范围主要由登记时提交的设计图样确定。设计图样越清楚、完整,越有利于确定实际保护范围。(瑞士知识产权机构)

瑞士同时规定一定的在先使用等权利。对于在申请日前或者相关公开延迟期间已经善意使用该设计,或者已经为使用该设计采取特别准备的第三方,在符合规定条件的范围内,可以继续维持其原有使用。


3.注册程序

(1)申请途径

申请人可以通过两种主要途径获得瑞士外观设计保护:

第一,直接向瑞士联邦知识产权局(IGE)提交瑞士国内设计申请;

第二,通过WIPO海牙体系提交国际外观设计申请并指定瑞士。瑞士属于海牙体系成员,国际申请可以通过一个申请在多个缔约方寻求设计保护。(瑞士知识产权机构)

此外,EUIPO注册的欧盟外观设计仅覆盖欧盟成员国,不自动覆盖瑞士。如果希望在瑞士获得保护,需要另外通过瑞士国内申请或者海牙体系指定瑞士。(瑞士知识产权机构)


(2)巴黎公约优先权

瑞士和中国均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申请人首次在中国等巴黎公约成员国提交外观设计申请后,可以在6个月内向瑞士申请同一设计,并按照巴黎公约及瑞士相关规定主张优先权。瑞士官方也明确规定外观设计的优先权期限最长为6个月。(瑞士知识产权机构)


(3)海牙国际注册

瑞士是《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的缔约方。通过海牙体系提交国际外观设计申请,可以指定瑞士等成员获得设计保护。

原资料中“我国目前还未加入该协定”的内容已经过时。中国于2022年2月5日加入《海牙协定》1999年日内瓦文本,该文本于2022年5月5日起对中国生效。因此,中国申请人目前可以通过海牙体系提交国际外观设计申请,并指定瑞士寻求设计保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4)申请前检索

由于IGE不主动审查设计的新颖性,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应进行检索。主要检索渠道包括:

① Swissreg:瑞士官方知识产权数据库,可以查询瑞士已注册的外观设计以及注册状态和历史信息;

② DesignView:可以查询欧盟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主管机构的外观设计数据;

③ Hague Express:可以查询WIPO海牙体系国际注册设计;

④ 市场、展览、专业出版物等公开渠道。


需要注意的是,Swissreg主要收录瑞士国内设计的注册信息,国际申请在公开后可通过WIPO的相关数据库查询,因此单独查询Swissreg并不能完全排除潜在冲突。(瑞士知识产权机构)


(5)申请材料

瑞士国内设计申请所需材料相对简单,至少应提交:

① 外观设计注册申请表;

② 能够清楚表现设计的附图或者其他视觉表示;

③ 申请人及设计人的相关信息;

④ 多项设计申请所涉及的设计数量及分类信息;

⑤ 如主张优先权,应提交相应的优先权信息;

⑥ 如申请延期公开,应提出延期公开请求。


瑞士允许在同一申请中提交多个设计,但多个设计原则上必须属于同一洛迦诺分类类别。(瑞士知识产权机构)

申请人还可以提交不超过100个单词的机器可读设计说明,但该说明会随设计一并公开,且不决定设计的保护范围;设计的保护范围主要由附图确定。(瑞士知识产权机构)

对于在瑞士没有住所或者营业地的申请人,应指定在瑞士具有地址的代理人或者收件地址。(瑞士知识产权机构)


(6)附图要求

申请人可以提交绘图、渲染图或者黑白、彩色照片等作为设计表示。附图应清晰展示设计的相关特征,不应包含与设计无关的文字、尺寸等内容。

瑞士对于设计附图的数量没有设置固定的上限,但基本申请费仅包含一幅附图的公开费用,提交更多附图需要额外缴纳公开费用。(瑞士知识产权机构)


(7)提交申请

瑞士国内设计申请可以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者直接递交方式向IGE提交。申请表目前使用德语、法语或意大利语等瑞士官方语言。(瑞士知识产权机构)


(8)形式及法定条件审查

IGE收到申请后首先检查申请是否完整,包括申请表以及至少一幅质量合格的设计图样。如果申请材料存在缺陷,IGE会通知申请人并给予期限进行补正。补正完成后,设计进入登记程序。(瑞士知识产权机构)

瑞士并不主动审查设计的新颖性,因此其审查模式与实行全面实质审查的外观设计制度存在区别。IGE主要审查申请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登记条件以及是否存在法定拒绝理由。(瑞士知识产权机构)


(9)延期公开

申请人可以请求推迟外观设计公开,最长可以从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起延期30个月。延期公开可以使申请人在产品上市或者商业化之前暂时保持设计的非公开状态。(瑞士知识产权机构)


(10)注册及公开

申请符合规定并完成相关费用缴纳后,IGE将外观设计登记入瑞士设计注册簿,同时在Swissreg公开设计信息和相应附图,并向申请人发放注册证书。完成登记后,可以在设计上使用“Modèle déposé”或者“Mod. dép.”等注册标记。(瑞士知识产权机构)


4.保护期限及续展

瑞士外观设计首次保护期为5年,自申请日起计算。每5年可以续展一次,最多续展4次,因此保护期限最长为25年。(瑞士知识产权机构)

续展费用原则上与首次申请的基本费用相同。保护期届满后仍存在法定的补缴和后续处理机制,但需要缴纳相应附加费用。(瑞士知识产权机构)


5.费用

根据IGE现行收费标准,瑞士国内外观设计主要官方费用如下:

费用项目 金额(瑞郎)

首项设计申请及5年保护基本费 200

同一申请第2至第5项设计 +100/项

同一申请第6项及以上设计 总额最高700

第1幅附图公开费 已包含在基本费用中

第2幅及以上附图 +20/幅

每次续展5年 与申请基本费相同

保护期届满后缴纳续展费 +50

后续处理(Weiterbehandlung) 100

IGE现行资料显示,同一申请中增加多个设计时,每项额外设计收取100瑞郎,但设计申请费用最高为700瑞郎;基本申请费已经包含1幅附图的公开费用,额外附图每幅收取20瑞郎。(瑞士知识产权机构)


6.制度特点

瑞士外观设计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外观设计作为独立于专利的知识产权类型受到保护,保护对象涵盖产品二维及三维外观。

第二,瑞士实行有限审查模式。IGE会审查申请的形式和法定保护条件,但不会主动判断设计的新颖性,因此申请人的申请前检索义务和风险判断较为重要。(瑞士知识产权机构)

第三,瑞士设置12个月的新颖性宽限期,并允许申请人将设计公开延期最长30个月,为产品开发、市场推广和商业化安排提供一定空间。(瑞士知识产权机构)

第四,设计保护期限为5年,可以续展4次,最长25年。(瑞士知识产权机构)

第五,瑞士同时加入海牙国际外观设计注册体系,中国申请人可以通过海牙体系指定瑞士获得外观设计保护,能够减少分别向多个国家提交申请的程序负担。(瑞士知识产权机构)

原文链接:https://ipr.mofcom.gov.cn/hwwq_2/zn/Europe/CH/Desig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