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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俄罗斯商标保护制度
日期:2026-09-30    |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    阅读: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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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俄罗斯商标保护制度以1993年2月5日通过的《白俄罗斯共和国商标和服务商标法》(第2181-XII号)为核心,并通过后续修法不断完善。现行法律最近一次重要修订由2023年1月9日第243-Z号法律作出,相关修订主要于2023年11月13日起生效。白俄罗斯同时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马德里议定书》等国际条约,商标可以通过国内注册或国际注册指定白俄罗斯获得保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1. 主管机构


白俄罗斯国家知识产权中心(National Center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NCIP)是负责商标注册及相关行政事务的主要机构。NCIP负责受理和审查商标注册申请、办理商标注册、续展及相关登记事项,并维护国家商标注册簿。


NCIP成立于2001年,由原白俄罗斯国家专利委员会重组而来,现为白俄罗斯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SCST)体系下的国家机构。NCIP同时承担其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集体管理等相关职能。现办公地址为:220034,白俄罗斯共和国明斯克市科兹洛夫街20号。(Яндекс)


商标相关争议主要由专利主管机关的上诉委员会以及白俄罗斯最高法院依其权限处理。现行《商标和服务商标法》明确规定,与商标法律实施有关的争议由上诉委员会和最高法院按照各自权限审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2. 商标保护制度


2.1 可注册的商标


根据《商标和服务商标法》,商标是能够将一个主体的商品、工程或服务与其他主体的同类商品、工程或服务区分开的标志。现行法律允许注册的标志包括文字标志、专有名称、颜色及颜色组合、字母、数字、图形、三维标志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在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下,其他类型的标志也可以获得注册。商标可以以任何颜色或者颜色组合注册。2023年修法进一步明确将“颜色”列入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类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白俄罗斯还设有集体商标制度。符合法律要求的组织可以申请注册集体商标,并应当提交集体商标使用规则,明确有权使用该商标的主体、商品的共同质量或其他共同特征、使用条件、监督方式以及违反规则的责任。(WIPO Lex)


2.2 商标注册的绝对理由


下列标志通常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 缺乏显著性的标志;

2. 已经成为某类商品通用名称的标志;

3. 公认的符号和术语;

4. 主要由用于表示商品种类、质量、数量、性质、用途、价值以及生产或销售时间、地点、方式等的文字或标志构成的标志;

5. 商品或者包装的形状主要由商品本身性质、实现技术效果的需要或者商品实质价值决定的标志;

6. 仅由国家纹章、国旗、国徽、国家正式名称,国际政府间组织的名称、旗帜、徽章及缩写,官方控制、保证或检验标志、奖章及其他类似标志构成,或者与其近似的标志;

7. 虚假或者可能使公众对商品、商品产地或生产者产生误认的标志;

8. 对于葡萄酒或烈性酒,未经相应产地生产而使用受保护产地名称的标志;

9. 违反公共利益、人道主义原则或道德原则的标志。


其中,部分缺乏显著性或者属于公认符号、术语等的要素,在其不占据商标主要地位的情况下,可以作为不受保护的组成部分纳入整体商标。部分涉及国家标志等特殊要素的使用,还需要取得有关主管机关或权利人的同意。(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2.3 在先权利及其他相对理由


除绝对理由外,下列情形也可能导致商标注册被拒绝:


* 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或者具有较早优先权的申请中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且使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

* 与白俄罗斯认定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 与具有较早优先权的其他工业产权客体发生冲突;

* 未经权利人许可,使用在先受保护的文学、科学、艺术作品名称、角色、引用内容或者艺术作品;

* 未经有关主体同意,使用受保护的媒体名称;

* 未经本人或者继承人同意,使用白俄罗斯知名人士的姓名、笔名、标志、肖像或者摹本等。


2023年修法进一步调整了部分在先权利的判断标准,强调相关权利的产生时间与拟注册商标优先权日之间的先后关系。(WIPO Lex)


2.4 商标专有权


商标注册后,权利人享有在注册商品和服务范围内使用、处分商标以及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商标的专有权。未经许可,其他主体不得在白俄罗斯境内实施涉及受保护商标的商业使用行为。


侵权行为包括未经许可制造、使用、进口、许诺销售、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将侵权商标或者带有侵权标志的商品投入民事流转,以及为上述目的储存相关商品等。


对于侵犯商标专有权的行为,权利人可以依法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还可以请求法院判令支付替代损害赔偿的补偿金,现行法律规定的补偿范围为1至50,000个基本值,由法院根据侵权性质等因素确定。侵权商品及其标签、包装可以被认定为假冒商品,并依法采取相应措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2.5 商标保护期限


白俄罗斯商标注册的保护期为自申请日起10年。期满后可以无限次续展,每次续展10年。现行税法同时规定,商标续展的专利费为60个基本值;集体商标续展为100个基本值,并设有注册期届满后的6个月宽限期。(大陆在线)


3. 商标注册程序


白俄罗斯允许申请人通过国家注册和马德里国际注册两种主要途径获得商标保护。白俄罗斯是《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的成员,因此中国申请人可以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白俄罗斯,也可以直接向NCIP提交国家商标申请。(WIPO Lex)


3.1 直接向NCIP申请


商标申请按照白俄罗斯现行商标注册程序提交,申请应包括申请人信息、商标图样、商品和服务类别以及其他必要文件。商品和服务按照《尼斯分类》进行分类。申请文件原则上使用白俄罗斯语或俄语;外国申请人可以按照相关程序提交其他语言文件,并在规定期限内补交相应译文。


没有在白俄罗斯境内常住地或者永久居所的外国申请人,应按照白俄罗斯相关规定通过专利代理人办理商标申请及注册事务。


商标申请可以通过规定的纸质或者电子方式提交。申请提交后,NCIP按照以下主要阶段进行审查:


(1)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主要检查申请文件是否符合形式要求、商品和服务分类是否正确以及相关费用是否缴纳。现行程序规定,初步审查通常在申请提交后2个月内进行。若发现文件存在缺陷,NCIP可以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专利局)


(2)商标实质审查


通过初步审查后,NCIP对申请标志进行实质审查,重点判断标志是否符合商标注册条件,包括显著性、绝对驳回理由以及与在先权利之间的冲突等。审查完成后,NCIP作出注册或者驳回决定。


(3)复审及异议


申请人对于NCIP作出的相关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专利主管机关的上诉委员会提出相应请求。现行税法同时规定了针对商标申请受理决定、重复审查决定以及商标法律保护的异议和申诉费用。(大陆在线)


(4)注册、公告及颁发证书


商标获准注册并缴纳相应注册费用后,NCIP将商标登记至《白俄罗斯共和国商标和服务商标国家注册簿》,并颁发商标注册证书,同时依法公布注册信息。注册证书用于确认商标的优先权以及权利人在相关商品和服务范围内的专有权。


4. 费用


白俄罗斯商标相关专利费用以“基本值”(Базовая величина,БВ)为计算单位。2026年1月1日起,白俄罗斯基本值调整为45白俄罗斯卢布。(纳税服务网站)


根据现行《白俄罗斯共和国税法》附录23,主要费用如下:


项目 费率

申请及初步审查,1个尼斯分类 10个基本值

每增加1个尼斯分类 +5个基本值

商标申请实质审查 28个基本值

商标注册及颁发证书 19个基本值

集体商标注册及颁发证书 57个基本值

商标续展 60个基本值

集体商标续展 100个基本值

注册期届满后的6个月宽限期 普通商标19个基本值;集体商标29个基本值

对商标驳回等决定提出申诉 10或19个基本值,视事项而定

对商标保护提出异议 29个基本值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96个基本值


因此,以2026年基本值45白俄罗斯卢布计算,普通商标申请及初步审查的基础费用为450卢布,1个类别完成实质审查及注册、取得证书后,按照上述主要项目计算的官方费用合计为57个基本值,即2,565卢布;多个类别还需按照增加类别缴纳相应费用。实际申请过程中如涉及补正、复审、期限延长、集体商标、异议或者其他程序,还可能产生额外费用。(大陆在线)


5. 制度特点


白俄罗斯商标制度以注册取得权利为基本模式,由国家知识产权中心负责商标申请的受理、审查和注册。制度同时保留集体商标、驰名商标以及国际注册等制度,并通过《巴黎公约》和马德里体系与国际商标保护机制相衔接。


近年来白俄罗斯对商标制度进行了进一步调整。2023年第243-Z号法律扩大了可注册标志的表述,明确将颜色纳入商标类型,并对在先权利、优先权及相关程序规则进行了完善,使国内商标制度进一步与欧亚经济联盟及国际知识产权规则衔接。(WIPO Lex)

原文链接:https://ipr.mofcom.gov.cn/hwwq_2/zn/Europe/BLR/T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