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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司法救济制度
日期:2026-09-30    |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    阅读:6
英国

英国知识产权执法和司法救济主要分为民事救济、刑事执法以及行政和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英国知识产权局(UK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UKIPO)负责知识产权注册、行政管理、政策制定及部分争议处理,但一般不直接承担市场上的侵权执法职能。对于知识产权犯罪,地方贸易标准机构(Trading Standards)是主要执法机构,警察机关及专业知识产权犯罪调查机构也参与相关案件。2025—2026年度英国知识产权局对贸易标准机构开展的调查显示,地方贸易标准机构持续承担英国知识产权刑事执法的重要职责。(英国政府官网)


英国还设有由伦敦金融城警察局(City of London Police)负责运营、由UKIPO资助的警察知识产权犯罪部门(Police Intellectual Property Crime Unit,PIPCU),主要负责知识产权犯罪调查,并协调行业、政府及执法机构共同打击知识产权犯罪。(英国政府官网)


英国的司法体系由英格兰和威尔士、苏格兰以及北爱尔兰三个独立法律司法辖区组成,各自具有不同的法院体系和诉讼规则。英国最高法院(UK Supreme Court)是英国民事案件的最终上诉法院,并受理来自英格兰和威尔士、北爱尔兰的刑事案件上诉;苏格兰刑事案件原则上以苏格兰高等司法法院(High Court of Justiciary)为终审法院,涉及特定宪制、权利兼容性等问题时才可能进入英国最高法院。(英国最高法院)


1. 法院体系


(1)英格兰和威尔士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主要由高等法院大法官庭(Chancery Division)及其下设的知识产权企业法庭(Intellectual Property Enterprise Court,IPEC)和专利法庭(Patents Court)审理;部分案件也可以由郡法院审理。相关案件可以依法向上诉法院(Court of Appeal)提起上诉,并在满足法定条件及取得许可的情况下进一步上诉至英国最高法院。英国民事知识产权案件并不存在简单意义上的“三审终审”规则,各级法院的管辖及上诉权限取决于案件类型和具体程序。(英国司法部)


(2)知识产权企业法庭(IPEC)


IPEC主要为个人、中小企业及其他希望以相对简化程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当事人提供诉讼途径,案件可以涉及专利、商标、版权、外观设计、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


IPEC适用专门的案件管理和费用制度。现行《民事诉讼规则》第63部分规定,在IPEC提起的案件中,损害赔偿或者利润核算请求的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50万英镑;小额索赔程序原则上适用于请求金额不超过1万英镑的案件。(英国司法部)


IPEC还实行费用上限制度。一般案件中,法院按照规定的阶段性标准费用计算可追偿诉讼费用;现行制度下,IPEC案件的费用承担受到明确限制。原资料所称“费用上限5万英镑”已经过时,目前不能再按该数字表述。(英国司法部)


(3)专利法庭(Patents Court)


专利法庭属于高等法院大法官庭体系,主要审理复杂的专利及相关技术知识产权案件,也处理注册外观设计、植物品种权等技术性较强的案件。涉及复杂技术问题的案件可以由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专门知识产权法官审理。


对于金额较大、技术复杂或者超出IPEC适用范围的知识产权案件,通常可以向高等法院大法官庭或专利法庭提起诉讼。GOV.UK现行指引明确指出,超过50万英镑损害赔偿请求的知识产权案件可以向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大法官庭提起。(英国政府官网)


(4)其他知识产权案件


注册商标、版权、假冒、未注册外观设计权、商业秘密等案件,可以根据案件性质和金额,由IPEC、大法官庭或者具有相应管辖权的郡法院审理。


苏格兰及北爱尔兰具有各自独立的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体系。复杂或者价值较高的苏格兰案件可以向Court of Session提起;北爱尔兰相应案件可以向High Court of Northern Ireland提起。(英国政府官网)


2. 民事诉讼及救济


英国知识产权侵权原则上属于民事法律问题。权利人通常自行采取法律行动,包括通过律师发出停止侵权通知、协商许可或者和解、申请调解,或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英国政府目前也明确将调解及其他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列为诉讼之外的重要救济途径。(英国政府官网)


(1)版权侵权救济


根据《1988年版权、外观设计和专利法》(Copyright, Designs and Patents Act 1988,CDPA),版权侵权案件可以获得的主要民事救济包括:


* 临时及终局禁令;

* 损害赔偿;

* 利润核算;

* 侵权物品交付;

* 侵权物品销毁或其他处理;

* 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针对网络服务提供商等相关主体采取禁令措施;

* 诉讼费用的承担。


版权侵权还可能在商业经营过程中构成刑事犯罪。例如,未经许可制作、进口或者经营性销售、出租、公开展示、分发侵权复制品等行为,在满足法定构成要件时可能受到刑事处罚。(英国立法)


(2)注册商标侵权救济


根据《1994年商标法》(Trade Marks Act 1994),注册商标权人可以针对侵权行为申请:


* 禁令;

* 损害赔偿;

* 利润核算;

* 其他适用于财产权侵害的救济;

* 侵权商品、包装、材料及相关工具的交付、销毁或者其他处理。


法院还可以针对带有侵权标志的商品作出移除标志、销毁或者交付等命令。


此外,未经权利人同意,在经营过程中将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容易造成混淆的标志用于商品、包装,或者销售、出租、许诺销售、分销相关商品,在符合《1994年商标法》第92条规定的主观和客观条件时,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该罪行经公诉程序定罪的,最高可处10年监禁、罚金或者并处。(英国立法)


(3)注册外观设计侵权救济


根据《1949年注册外观设计法》(Registered Designs Act 1949),注册外观设计权人可以针对侵权行为请求:


* 禁令;

* 损害赔偿;

* 利润核算;

* 侵权产品交付;

* 侵权产品销毁或者其他处理。


在特定情况下,被告能够证明其实施侵权行为时不知道且没有合理理由知道相关设计已经注册的,可以影响损害赔偿责任。


对于故意复制注册外观设计并在商业经营中实施相关行为的,《1949年注册外观设计法》第35ZA条还规定了刑事责任。经公诉程序定罪的,最高可处10年监禁、罚金或者并处。(英国立法)


(4)未注册外观设计权侵权救济


英国未注册外观设计权主要依据《1988年版权、外观设计和专利法》获得保护。侵权发生时,权利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请求禁令、损害赔偿、利润核算、侵权物品交付及处理等民事救济。


(5)专利侵权救济


根据《1977年专利法》(Patents Act 1977),专利权人可以针对专利侵权请求:


* 临时禁令;

* 终局禁令;

* 损害赔偿;

* 利润核算;

* 侵权商品或者相关物品的交付、销毁或其他处理;

* 其他适当的司法救济。


法院在决定是否授予临时禁令时,会综合考虑案件紧迫性、是否存在不可弥补损害以及双方利益等因素。专利侵权本身属于民事责任,英国并未将一般专利侵权规定为刑事犯罪。专利案件的诉讼费用由法院依具体案件情况决定;《1977年专利法》第106条要求法院在决定费用时考虑案件的相关情况。(英国政府官网)


3. 刑事执法


(1)知识产权犯罪的范围


英国知识产权犯罪主要涉及版权、注册商标和注册外观设计等领域。英国政府现行执法指南明确指出,专利侵权属于民事侵权;商标、外观设计和版权侵权在特定商业经营情形下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英国政府官网)


地方贸易标准机构是英国知识产权刑事立法的主要执法机构。涉嫌知识产权犯罪还可以向警方等执法机构报告,PIPCU则承担专业知识产权犯罪调查和协调职责。(英国政府官网)


(2)刑事诉讼程序


原资料将英国知识产权犯罪概括为“统一由皇家刑事法院(Crown Court)审理”,这一表述并不准确。英国刑事案件通常从治安法院(Magistrates’ Court)开始,部分较严重或者依法需要由陪审团审理的案件移送Crown Court;具体知识产权犯罪适用何种程序取决于犯罪类型及其法定刑。(英国政府官网)


英格兰和威尔士由英国皇家检控署(Crown Prosecution Service,CPS)负责对警方及其他调查机构调查的案件进行公诉。北爱尔兰由Public Prosecution Service for Northern Ireland负责,苏格兰则由Crown Office and Procurator Fiscal Service负责刑事检控。


(3)主要知识产权犯罪


知识产权类型 主要法律依据 典型犯罪行为 最高刑罚

版权 《1988年版权、外观设计和专利法》 制作、进口、经营性销售、出租、分发侵权复制品等 部分罪行经公诉程序定罪最高10年监禁及/或罚金

录音制品 《1988年版权、外观设计和专利法》 未经授权制作、经营、使用非法录音等 部分罪行最高10年监禁及/或罚金

技术措施 《1988年版权、外观设计和专利法》 制造、销售、进口用于规避技术措施的设备或服务 依具体罪行确定,部分罪行最高10年

注册商标 《1994年商标法》第92条 未经许可将假冒标志用于商品或包装、销售或经营性持有相关商品等 公诉程序最高10年监禁及/或罚金

注册外观设计 《1949年注册外观设计法》第35ZA条 明知或有理由相信设计已注册而故意复制并在经营中使用、销售、进口、出口等 公诉程序最高10年监禁、罚金或并处

欺诈 《2006年反欺诈法》 虚假陈述、持有或制作欺诈工具等 依具体罪行确定


(英国立法)


此外,《2002年犯罪所得法》(Proceeds of Crime Act 2002)等法律可以用于处理与知识产权犯罪相关的犯罪所得、洗钱和资产没收问题。


4. 其他争议解决机制


(1)版权裁判所


英国设有版权裁判所(Copyright Tribunal),主要根据《1988年版权、外观设计和专利法》处理版权集体管理组织与版权使用人之间的特定许可及收费争议。


版权裁判所主要处理许可条款、许可费以及集体管理相关争议,并非一般版权侵权案件的审理机构。版权侵权本身原则上仍由有管辖权的民事法院处理。对版权裁判所决定的上诉主要限于法律问题。(英国政府官网)


(2)UKIPO调解


UKIPO提供知识产权调解服务,可以处理专利、商标、外观设计、版权、商业秘密及相关商业争议。调解员不对争议作出具有强制力的裁决,而是协助双方达成协议。


调解通常可以在正式诉讼前使用,也可以在争议已经发生后使用。相关讨论原则上具有保密性。(英国政府官网)


联系方式:


项目 信息

电子邮箱 mediation@ipo.gov.uk

电话 0300 300 2000

邮寄地址 Mediation Service,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Concept House, Cardiff Road, Newport, South Wales, NP10 8QQ, United Kingdom


(3)UKIPO专业意见(Opinion)


UKIPO可以针对专利或者补充保护证书(SPC)的侵权或有效性争议提供非约束性的专业意见。申请人可以利用该意见判断是否进一步提起诉讼、协商许可或者解决争议。


专业意见由UKIPO相关高级审查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形成,原则上不具有法院判决的法律约束力。现行程序通常在较短期限内完成,UKIPO公布的2026年指引显示,意见程序一般不超过3个月。(英国政府官网)


现行意见程序还覆盖英国专利、指定英国的欧洲专利以及补充保护证书;相关请求及处理结果由UKIPO公开。(英国政府官网)


(4)UKIPO行政争议处理


对于专利等工业产权,UKIPO在法律授权范围内还可以处理权属、发明人资格、许可及部分有效性等争议。例如,专利权属和发明人登记等问题可以提交专利主管机关(Comptroller)处理;部分行政决定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上诉。(英国政府官网)


5. 制度特点


英国知识产权司法救济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1. 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分离。 UKIPO主要承担知识产权注册、行政管理和部分争议解决职能,市场侵权和知识产权犯罪则主要由法院、贸易标准机构、警察等承担。

2. 三个独立司法辖区并存。 英格兰和威尔士、苏格兰、北爱尔兰具有各自独立的法院体系和诉讼规则,英国最高法院并非所有刑事案件的统一终审法院。

3. 形成专业化知识产权审判体系。 英格兰和威尔士设有IPEC和专利法庭,对不同规模、价值和技术复杂程度的知识产权案件进行专业化审理。

4. IPEC设置专门的费用和程序机制。 IPEC原则上受理不超过50万英镑损害赔偿请求的案件,并设置小额索赔程序及阶段性费用上限,为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相对简化的诉讼途径。(英国司法部)

5. 知识产权犯罪具有明显的类型化特征。 专利侵权主要属于民事责任,而版权、注册商标和注册外观设计在特定商业经营行为下可能同时产生刑事责任。(英国政府官网)

6. 重视诉讼之外的争议解决。 UKIPO提供调解及专业意见等机制,当事人可以在正式诉讼之前利用这些程序解决或缩小争议范围。(英国政府官网)

原文链接:https://ipr.mofcom.gov.cn/hwwq_2/zn/Europe/UK/J_remed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