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宁玲律师在知识产权各领域具有20多年的丰富经验。王律师在为跨国公司及中国公司提供知识产权组合管理法律意见、开展尽职调查、提供许可、诉讼和商业秘密保护与维权服务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她参与过多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地区法院的案件。
- 某特定模块化LED显示面板及其组件案,337-TA-1114(国际贸易委员会)。为多家中国LED企业和其在美国的子公司辩护。 - 某甲磺草胺、甲磺草胺组合物以及甲磺草胺制作方法案,337-TA-914 (国际贸易委员会)。为两家中国农化企业进行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