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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外观设计保护制度
日期:2026-09-28    |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    阅读:5
韩国

韩国建立了独立的外观设计保护制度,通过《外观设计保护法》对产品的视觉外观进行保护。韩国外观设计制度实行**实质审查制度(Substantive Examination System,SES)与部分实质审查制度(Partial-Substantive Examination System,PSES)**并行的审查模式。其中,PSES主要适用于生命周期较短、受流行趋势影响较大的产品,可以在经过基本形式和法定注册障碍审查后较快获得注册,从而提高短生命周期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效率。(知识产权处)


韩国还建立了相关设计、成套产品、秘密设计等配套制度,并通过海牙体系为韩国设计向海外申请提供国际注册途径。韩国于2014年加入《海牙协定》1999年日内瓦文本。(知识产权处)


更新时间:2026年9月


1.主管机构


韩国知识产权部


韩国知识产权部(Ministry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MOIP)是韩国现行国家知识产权主管机关,负责专利、实用新型、商标、外观设计等知识产权事务。韩国原知识产权局(KIPO)于2025年10月升格为独立的中央行政机关,机构英文名称由“Kore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调整为“Ministry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2026年,韩国进一步修改相关商标和外观设计实施规则,使注册证书等行政文件与新的机构名称保持一致。(知识产权处)


MOIP负责外观设计申请的受理、审查和注册,并通过知识产权审判与上诉委员会(IPTAB)处理外观设计相关审判案件。


主要信息:


* 机构:韩国知识产权部(MOIP)

* 地址:Government Complex Daejeon Building 4, 189, Cheongsa-ro, Seo-gu, Daejeon 35208, Republic of Korea

* 综合咨询电话:+82-42-481-5008

* 官网:MOIP官方网站


2.外观设计保护制度


2.1 外观设计保护对象


根据韩国《外观设计保护法》,外观设计是指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形成的、能够产生视觉审美印象的设计。


韩国传统外观设计制度以产品外观为保护对象,强调设计与产品之间的结合关系。受保护的设计通常应当与能够独立交易的产品相结合。韩国制度同时允许对产品的部分设计进行注册,例如袜子的鞋跟、瓶子的瓶颈、杯子的把手等局部外观也可以作为设计保护对象。(知识产权处)


2.2 外观设计注册条件


一项外观设计要获得注册,原则上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 属于法定的外观设计,即能够通过视觉产生审美印象,并与符合条件的产品相结合;

2. 具有工业实用性,能够以工业方式生产或重复实施;

3. 具有新颖性,申请日前该设计尚未成为公众可以获得的现有设计;

4. 具有创造性,对于相关领域具有通常知识的人员而言,该设计不能由现有设计或者公知形状、图案、色彩等容易创作;

5. 符合先申请原则,相同或类似设计存在多个申请时,原则上由较早申请者取得注册资格;

6. 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注册设计;

7. 不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


韩国现行制度还对与他人在先申请或者注册设计相同、类似的设计进行限制,以避免重复授予排他性权利。(知识产权处)


2.3 不予注册的主要设计


韩国《外观设计保护法》规定,以下类型的设计可能无法获得注册:


* 与韩国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等国家或公共标志相同或近似的设计;

* 与外国国旗、国徽或者国际组织标志相同或近似的设计;

* 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设计;

* 可能使消费者误认为与他人业务有关,从而产生混淆的设计;

* 仅由实现产品技术功能所必不可少的形状构成的设计。


对于纯粹由产品技术功能所决定的形状,设计法通常不提供外观设计保护,以避免通过设计权对技术功能形成不当的垄断。(知识产权处)


2.4 外观设计权的效力


外观设计权人在商业或工业活动中,对注册设计及其相似设计享有排他性实施权。


韩国法律意义上的“实施”主要包括与相关产品有关的制造、使用、转让、出租、进口、出口,以及为转让或出租而进行的要约等行为。因此,保护范围并不限于完全相同的设计,还可以延伸至与注册设计相似的设计。(知识产权处)


对于未经许可实施注册设计或者相似设计的行为,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以及采取恢复商业信誉等民事救济措施。韩国现行制度还对故意侵犯设计权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惩罚性损害赔偿机制。(知识产权处)


2.5 外观设计保护期限


韩国外观设计权自设定注册之日起产生,但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原则上持续至申请日起20年届满。对于相关设计,其保护期限原则上与基础设计的保护期限相联系。(知识产权处)


3.外观设计申请制度


韩国现行外观设计申请主要采用两种审查制度:


1. 实质审查制度(SES);

2. 部分实质审查制度(PSES)。


两种制度均以注册取得设计权为目的,但审查深度和适用产品类别有所不同。PSES主要针对生命周期较短、受流行趋势影响较大的产品,以缩短审查和授权周期。(知识产权处)


PSES目前适用于韩国指定的若干产品类别,主要包括:


* 食品;

* 服装及服饰用品;

* 旅行用品;

* 纺织品及片状材料;

* 包装;

* 装饰用品;

* 文具、办公用品、艺术及教学用品等。


韩国按照洛迦诺分类体系管理设计产品类别,但实际适用PSES的类别由韩国法律及相关实施规则具体确定,并会根据制度运行情况进行调整。(知识产权处)


4.实质审查制度(SES)


4.1 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MOIP提交外观设计注册申请,主要材料包括:


* 外观设计注册申请书;

* 申请人及创作者的姓名、地址等信息;

* 设计所应用的产品;

* 设计图、照片或者其他法定图示材料;

* 对设计及创作要点的说明;

* 主张优先权时的相关优先权信息及文件;

* 有代理人的,还应提交代理人相关信息和必要的授权文件。


外国申请人如果在韩国没有住所或者营业所,通常需要通过韩国境内代理人办理相关申请手续。(知识产权局)


4.2 优先权


符合《巴黎公约》及相关国际规则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在韩国主张外国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外观设计的优先权期限为6个月,即原则上应在首次申请日起6个月内向韩国提交相应申请并主张优先权。


4.3 形式审查


MOIP收到申请后,首先检查申请文件是否符合形式要求,包括申请人信息、申请文件、产品名称、设计图示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如果申请存在形式缺陷,审查员会通知申请人进行补正;符合要求后进入后续审查程序。(知识产权局)


4.4 申请公开


在SES制度下,申请人可以依法请求将外观设计申请提前公开。韩国现行收费表专门规定了“请求公开外观设计申请”的费用。


申请公开后,相关申请信息进入公众可查阅范围。申请人在满足法律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针对第三方实施相关设计的行为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知识产权局)


4.5 实质审查


与专利申请不同,韩国外观设计申请无需另行提出实质审查请求。SES下的设计申请原则上按照申请顺序自动进行实质审查。韩国官方资料显示,一般情况下,从申请日起约需一年完成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可以请求加速审查。(知识产权局)


实质审查主要判断:


* 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外观设计;

* 是否具有工业实用性;

* 是否具有新颖性;

* 是否具有创造性;

* 是否符合先申请原则;

* 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不可注册情形;

* 是否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4.6 驳回理由通知与补正


如果审查员发现设计存在注册障碍,将向申请人发出驳回理由通知。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意见书或者修改申请文件。


如果修改或者意见陈述能够消除驳回理由,则申请继续进入注册程序;如果相关理由仍然存在,审查员可以作出驳回决定。


4.7 注册


审查员认为设计符合注册条件后,作出注册决定。申请人缴纳规定的注册费及首期年费后,完成设计权设定注册。


注册完成后,相关设计将在《外观设计注册公报》中公布。


5.部分实质审查制度(PSES)


5.1 制度特点


韩国为了提高生命周期较短、受流行趋势影响较大的产品的设计保护效率,建立了部分实质审查制度。


与SES相比,PSES主要进行基本审查和形式审查,重点排除明显属于法定不可注册范围的设计,而对新颖性、创造性等实质性注册条件的审查程度有所降低。因此,PSES可以缩短授权时间,但注册后的权利仍可能受到异议、无效审判等程序的进一步审查。(知识产权局)


原资料使用的“NSES(非实质审查制度)”属于旧资料中的表述。韩国现行官方资料使用的是PSES(Partial-Substantive Examination System,部分实质审查制度),因此正式报告中建议统一采用这一名称。(知识产权处)


5.2 多项设计申请


韩国允许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通过一件多项设计申请提交多个设计。PSES下,多项设计申请最多可以包含100项设计,各项设计需要分别明确记载。实际申请时,应根据产品类别及相关实施规则确定是否适用多项设计申请。


5.3 基本审查


PSES下,审查员主要审查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的法定注册障碍,例如:


* 与国家、公共机构、国际组织等特定标志相同或近似;

* 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

* 可能造成与他人业务相关产品混淆;

* 仅由实现产品功能所必不可少的形状构成。


如果发现相关问题,审查员会发出驳回理由通知,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意见或者修改申请。


如果基本审查没有发现法定障碍,MOIP可以作出注册决定,而无需按照SES模式进行完整的实质性审查。(知识产权局)


5.4 注册公告


申请人缴纳注册费用后,MOIP在《外观设计注册公报》中公布注册内容。(知识产权局)


5.5 注册异议


PSES注册公告发布后,任何人均可以在公告日起3个月内提出异议。


异议理由可以涉及新颖性、创造性、工业实用性以及其他法定注册障碍。由于PSES未进行与SES完全相同程度的实质审查,注册后的异议及审判制度构成其重要的权利质量控制机制。(知识产权局)


6.其他外观设计保护制度


6.1 相关设计制度


韩国设有相关设计制度(Related Design System)。申请人可以针对基础设计的变化设计申请相关设计注册,从而对同一产品系列中具有一定相似性的变化设计提供保护。


韩国现行制度规定,相关设计原则上应在基础设计申请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相关设计权与基础设计权之间存在法定关联,其保护期限也与基础设计的保护期限相联系。(知识产权处)


6.2 成套产品设计制度


韩国原则上实行“一件申请一项设计”的制度,但对于两个以上产品作为一个协调整体使用、具有统一视觉效果的情况,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成套产品设计,以一件申请对成套产品进行保护。(知识产权处)


6.3 秘密设计制度


韩国允许申请人请求将已注册的外观设计在一定期间内保持秘密,以避免设计在产品上市前过早公开。现行收费表明确规定了秘密设计请求费用。(知识产权局)


6.4 海牙国际注册


韩国于2014年加入《海牙协定》1999年日内瓦文本。韩国个人或企业可以通过海牙体系提交国际外观设计申请,并指定希望获得保护的成员国。外国申请人也可以通过海牙体系指定韩国。(知识产权处)


7.外观设计权的救济


韩国外观设计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或者独占被许可人可以依法请求:


* 停止或者预防侵权;

* 损害赔偿;

* 恢复商业信誉;

* 在符合法律条件的情况下主张惩罚性损害赔偿。


韩国还设有确认设计权范围、无效审判以及其他设计审判制度。当事人对知识产权审判与上诉委员会的审判决定不服时,可以依法向韩国专利法院提起诉讼;对专利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进一步向大法院提起上诉。(知识产权处)


8.主要费用


韩国知识产权部现行官方收费表所列设计费用如下。该收费表显示,相关标准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知识产权局)


收费项目 金额(韩元)

实质审查设计申请(电子) 94,000

实质审查设计申请(纸质) 104,000

部分实质审查设计申请(电子,每项设计) 45,000

部分实质审查设计申请(纸质,每项设计) 55,000

优先权主张(电子,每项) 18,000

优先权主张(纸质,每项) 20,000

请求再审查(电子,每项设计) 30,000

请求再审查(纸质,每项设计) 40,000

请求优先审查 70,000

秘密设计请求(电子,每项) 18,000

秘密设计请求(纸质,每项) 20,000

请求提前公开(电子) 21,000

请求提前公开(纸质) 24,000

注册异议(每项设计) 50,000

PSES转为SES(电子) 53,000

PSES转为SES(纸质) 63,000


外观设计年费


保护年度 SES(韩元/项/年) PSES(韩元/项/年)

第1—3年 25,000 25,000

第4—6年 35,000 34,000

第7—9年 70,000 34,000

第10—12年 140,000 34,000

第13—20年 210,000 34,000


其中,SES第1—3年的费用已经包含授权注册费。(知识产权局)


9.制度特点概括


韩国外观设计制度的主要特点,是根据不同产品的生命周期和市场特征建立SES与PSES并行的差异化审查体系。对于生命周期较长、需要进行完整权利审查的设计,主要适用SES;对于服装、食品、包装、纺织品等受流行趋势影响较大的短生命周期产品,则可以适用PSES,以缩短授权周期。(知识产权处)


韩国外观设计保护制度可以概括为:


申请 → 形式审查 →(SES:实质审查/PSES:部分实质审查)→ 注册决定 → 缴费 → 设定注册 → 公报公告 → 异议/无效审判 → 专利法院 → 大法院。


同时,韩国通过相关设计、成套产品、秘密设计以及海牙国际注册等制度,对不同类型的设计商业化需求提供补充保护。外观设计权原则上自设定注册日起生效,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20年。(知识产权处)


原文链接:https://ipr.mofcom.gov.cn/hwwq_2/zn/Asia/Kor/Design.html